理所基本解释

汉语拼音:lǐ suǒ

1.衙署;办公处所。

2.泛指治事之所。

3.治刑狱之所。

4.犹言理之所在。

理所详细解释

  1. 衙署;办公处所。

    唐 樊宗师 《绛守居园池记》:“ 絳 即东雍,为守理所。”《旧五代史·晋书·少帝纪四》:“甲寅,移 泰州 理所於 满城县 。”

  2. 泛指治事之所。

    《太平广记》卷六一引《集仙录·王妙想》:“九曰 行化峰 ,下有宫闕,各为理所。”

  3. 治刑狱之所。

   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五:“﹝ 王孝先 等﹞为大理卿……数年以来,锻鍊刑狱,至二万二千餘事,而诉理所纔八百餘事。”

  4. 犹言理之所在。

    唐 韩愈 《元和圣德诗》:“听聪视明,一似 尧 禹 ;生知法式,动得理所。”